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沙发
楼主
发表于 2014-9-22 09:23:5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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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封建社会这个父系社会中,父权是伦理的中心,是一个家庭的核心竞争力,是家庭中的“君权”。由此想到《红楼梦》中,有两个丧父女子,林黛玉与薛宝钗,而《金瓶梅》中潘金莲也是。一个乃世外仙姝,一个为人间极品,一个却是下里巴人,却因为同样的身世,走进了我眼中。
黛玉幼年丧母,缺乏温暖母爱,因此即使成年,自身也一直缺少安全感与待人接物的圆融感。日常生活中具体表现出来,就是本真、易猜疑、喜欢使小性儿。林父虽深爱她,终因种种原因,无奈将她送去她老祖母家,从此黛玉过着客居生活。在林父过世后,更是长居贾府,总觉寄人篱下,感知“一年三百六十日,风刀霜剑严相逼”。
黛玉的身份是小姐,是主子,又因着一家之主贾母这个外祖母的万般宠溺,她除了吃穿用度不愁外,还额外享受老祖宗的赐衣赐药等待遇。外祖母因最疼爱的女儿夭亡,见外孙女儿酷肖女儿,自然待她与众不同。在贾府早期,黛玉享受了贾母越位的母爱,与宝玉有着融洽的青梅竹马情感,而劲敌宝钗尚未介入,这是她较为单纯快乐的时期。这显然与潘金莲的步步营生有着天壤之别。
这种非正常客居情形,使得黛玉在丧父之前,事实上已脱离了父权约束。相对于她的多愁多病身,她爱的原始本能却得以侥幸地、意外地保留了下来,且生长得异常活泼与生机盎然。这种爱的本能使得她能够自始自终地勇敢坚持“爱我所爱,无怨无悔,唯有死别,勿有生离”的信念!
再说宝钗。宝钗虽丧父,但有母有兄。古代女子讲究的是“在家从父,父死从兄,出嫁从夫”。因此薛潘虽浑,但对宝钗而言,她生命中的父权不曾缺失。由此也可解释虽然她的原始本性也曾活泼过,如偷读西式厢等,但最后在父权主义的影响下,她仍是自觉接受了当时的道德规范,往中规中矩的贵妇人方向发展。不由想起黛玉不无羡慕地对宝钗姐姐说的“你毕竟与我不同”的孤苦之语,怎不令人心酸!
潘金莲的身世亦颇可怜。她是裁缝之女,九岁前丧父,其母因“度日不过”,将其卖在王招宣府里。裁缝在那个时代,作为第三产业的服务业,还只是个低贱职业,嫌不了大钱,只能糊口而已。何况潘裁缝早早过世,金莲之母将其牺牲以度寒日。出售条件是她自身的优势:“自幼生得有些颜色,缠得一双好小脚儿。”卖到王府干什么?“习学弹唱,描眉画眼,傅粉施朱”。一个买来的奴才,却不事劳作,人又生得美,她的培养目的大致也可猜出。她身世寒微,早年尚父,卖身为奴,步步营生,最终以色事主,可说是其宿命的归属。
三女子在不同生存环境下的生存观与爱情观,也是大相径庭。
林黛玉在生存无忧的情况下,发展的是爱的本能。她在离家前就已完成了基本的扫盲工作,拜贾雨村为师,文化底子打得不错。到了贾府,更是进一步向文学颠峰迈进。加上当时贾府学习气氛浓厚,一帮姐妹个个秀外慧中,又兼宝玉殷勤推荐“好书好文”,本比比干多一窍的她,有进一步向杂家发展的趋势。
她的学识、见地,素养,都深刻影响了她的爱情观与生死观。不能爱,勿宁死!爱,就是她的全部生命,甚至高于生命。这是一种形而上的清高而通透,彻底而绝诀。
潘金莲从懂事起耳濡目染学习的是讨好技能:排行老六的她在家得讨好家长,可还是被亲生母亲卖了;卖入他府后,她只有更加努力地学习利用姿色取悦男权,因为这是她的生存之必须,是她唯一的生存之道!
欧阳予倩曾说,“本来,一个男人要磨折一个女人,许多男人都帮忙,乖乖儿让男人磨折死的,才都是贞节烈女。受磨折不死的,就是淫妇。不愿受男人磨折的女人,就是罪人。”故友曾评金莲:“喜欢她不愿受磨折的这份倔强,总是强于乖乖儿让人磨折死的可悲。”
潘金莲根本无从选择。因此与黛玉相比,她的生存哲学只能是形而下的:既然我得经过努力才能活着,我活着,就要努力攫取更多可能的利益与情爱!
相比前两者,薛宝钗的生存环境相对正常。她家仍是有权有势的大户人家,一呼百应,而她是养尊处优的贵族女子,她有平和雍荣、与世无争的先天条件。所以,她的生存观与爱情观无疑是最大气中庸的一种:以不争而尽得。
三个女子都生得机变灵巧,容色出众,然命运的安排虽使她们有着不同的人生际遇,最后却不得不各自接受命运的悲惨安排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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