搜索
热搜: 体质 药证 方证
查看: 2617|回复: 2

少阴病急温之脉证分解

  [复制链接]

356

主题

5727

积分

4736 小时

在线时间

博士生

Rank: 6Rank: 6

积分
5727
发表于 2016-10-29 13:32:17 | 显示全部楼层 |阅读模式

马上注册,结交更多好友,享用更多功能,让你轻松玩转社区。

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,没有账号?立即注册

x
    《伤寒论》323条曰“少阴病,脉沉者,急温之,宜四逆汤”。为什么少阴病脉沉者就要急温之呢?一定是少阴病发热脉沉,手足厥冷,方为急温之证。如果没有手足厥冷,只有脉沉,则没有急温之的依据。如92条“病发热、头痛,脉反沉,若不瘥,身体疼痛,当救其里,四逆汤方”。92条为太阳病发热手足亦热,脉反沉为有少阴寒湿,寒湿遏制阳气上浮,故脉反沉。此当与麻黄细辛附子汤温少阴逐寒湿并解太阳。若不瘥,身体疼痛,则为少阴虚寒,无力解表,方与四逆汤救其里。为什么说92条发热手足亦热呢?因为太阳病为阳气实,必为手足热。如果阳气虚则为手足厥。手足厥者不可攻表。如29条“反与桂枝,欲攻其表,得之便厥”,得之便厥是与桂枝汤攻表后阳虚了,所以“作甘草干姜汤与之,以复其阳”。与桂枝汤攻表则厥,必为阳虚了。阳虚自然不能攻表,所以作甘草干姜汤以复其阳。由此可以证明:92条是发热手足亦热;301条和92条一样,也是发热手足亦热;323条是发热手足厥。由此还可以证明:少阴虚寒手足厥冷者不可与桂枝、麻黄等解表药。
    301条“少阴病始得之,反发热,脉沉者,麻黄细辛附子汤主之”。301条“反发热”,应是手足反发热。301条和92条之病证是一样的,是太阳与少阴合病。301条着眼于少阴病法当手足厥,故曰反发热;92条着眼于太阳病法当脉浮,故曰脉反沉。301条之“反发热”如果是说身体反发热,则与医理不符。因为发热是气血郁滞引起的,无论寒热虚实,都能导致气血郁滞,从而出现发热。六病证皆会发热,不是只有三阳证才会发热,三阴证也一样会发热。三阳证和三阴证的病理原因在根本上都是气血郁滞,所以三阳证和三阴证都会发热。基于发热的根本原因,不能说少阴病证反发热,只能说少阴病证手足反发热。如292条“少阴病,吐、利,手足不逆冷,反发热者,不死”。292条谓之手足反发热,是说少阴病证手足当逆冷,少阴病证手足不逆冷就是违反少阴病证手足当逆冷的常规表现了。少阴病证手足反发热,身体也一定发热。手足发热是阳热由身体外达四末,所以手足发热必然为身体发热。故292条手足不逆冷,反发热者,一定是身体亦发热。292条虽然手足反发热,但也是里部虚寒,因为有吐、利。323条无吐利,如果手足发热,则不必顾虑少阴虚寒,当先与麻黄细辛附子汤温里解表,若不瘥,才是少阴虚寒问题,与四逆汤也不迟。所以说,323条如果没有手足厥冷,只有脉沉,则没有急温之的依据。
    323条有没有发热呢?法当有发热,因为少阴病脉沉、手足冷,是少阴内寒,人体阳气与阴寒邪气分争,必发热,发热而脉沉、手足冷,则为阳气不胜阴邪,故当急温之。如不急温之,阴寒益甚则会下利,如348条“发热而厥,七日下利者,为难治”。如果阴寒继续加重,则如345条“伤寒发热,下利至甚,厥不止者,死”。如果323条没有发热,则不能确定为阴阳相争、阳不胜阴,何言急温之呢?
    少阴病证的表现有发热恶寒,发热不恶寒和恶寒不发热等三种状态。此三种状态,以发热恶寒者为病情较轻,发热不恶寒者为病情较重,恶寒不发热者为病情最重。发热恶寒者如388条“吐利汗出,发热恶寒,四肢拘急,手足厥冷者,四逆汤主之”;发热不恶寒者如317条“少阴病,下利清谷,里寒外热,手足厥逆,脉微欲绝,身反不恶寒,其人面色赤;或腹痛,或干呕,或咽痛,或利止脉不出者,通脉四逆汤主之”;恶寒不发热者如295条“少阴病,恶寒、身踡而利、手足逆冷者,不治”。
    为什么说295条是恶寒不发热呢?因为295条如果有发热,其手足逆冷就有复温的可能,也就不是不治之证。故295条曰“不治”,必为恶寒不发热,阴寒至甚,身踡而利、手足逆冷,已无复阳之力。





上一篇:试论厥阴为表
下一篇:王琦:经方之道与启悟

366

主题

8183

积分

1万

在线时间

博士生

Rank: 6Rank: 6

积分
8183
发表于 2016-10-31 15:15:18 | 显示全部楼层
对鉴别危急重症有临床参考意义
回复 支持 反对

使用道具 举报

26

主题

655

积分

1415 小时

在线时间

高中生

Rank: 3Rank: 3

积分
655
QQ
发表于 2016-10-31 20:55:19 | 显示全部楼层
回复 支持 反对

使用道具 举报

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| 立即注册

本版积分规则

捐助本站|小黑屋|手机版|经方医学论坛 ( 苏ICP备05020114号 )|网站地图

GMT+8, 2024-3-29 00:27 , Processed in 0.075089 second(s), 31 queries .

Powered by Discuz! X3.4

© 2004-2024 hhjfsl.com.